景德镇市二级综合医院第三周期评审结果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3日09:24
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要求,依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江西省附则等标准,2016 -2018年我委组织对乐平市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价,并实施了评价后的质量追踪检查。根据现场评价、质量追踪检查结果,结合书面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情况,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景德镇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电话0798-8509876)书面提出,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职称、职务、联系地址、电话,详细列举异议理由,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布之日算起。
附件:景德镇市二级综合医院第三周期医院评审结果
2019年2月2日
附件:
景德镇市二级综合医院第三周期评审结果
单位 |
等级 |
乐平市人民医院 |
二级甲等 |
乐平第二医院 |
二级甲等 |
乐平大连医院 |
二级甲等 |
昌江医院 |
二级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