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健,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近相关法律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医务人员执业许可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基本药物采购、派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八)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完善生育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十)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我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
(十八)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8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15个),包括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市卫生学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牙病防治所、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学会办公室、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市卫生计生委下属单位具体承担医学教育、科研、卫生计生宣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和医疗保健、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二)市卫健委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数3416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3374人;年末实有5963人,其中在职(含经费自理人员)4437人,年末离休数13人,年末退休数151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6786.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273.25万元,较2017年增加25052.97万元,增长14.58%;本年收入合计189609.46万元,较2017年增加22988.38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的增长。卫生计生系统的事业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医保基本实现全覆盖,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医院强化管理,公立医院门诊、住院就诊工作量与上年同期比上升较快,医院医疗收入增加主要来自工作量的增大。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354.29万元,占12.31%;事业收入165426.91万元,占87.24%;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28.26万元,占0.4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96786.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89102.41万元,较2017年增加24839.36万元,增长15.12 %,主要原因是事业支出的增长,卫生计生部门事业支出的增长以医疗机构的人员支出、药品费、专用卫生材料占主要比重;年末结转和结余4668.31万元,较2017年增加1395.06万元,增长42.62%,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新增的省级项目资金较多,我委认真梳理历年结转的资金,并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盘活库存合理使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0073.97万元,占63.49%;项目支出69028.43万元,占36.5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59.79万元,决算数为2335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11%。其中: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898万元;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中央、省级投入规范化培训项目资金1338万元;卫生学校中央投入教育能力提升项目资金80万元;全年财政追加工资、独生子女奖励等3156万元;中央、省级拔入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879万元;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比预期增加701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59.79万元,决算数为2335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11%,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898万元;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中央、省级投入规范化培训项目资金1338万元;卫生学校中央投入教育能力提升项目资金80万元;全年财政追加工资、独生子女奖励等3156万元;中央、省级拔入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879万元;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比预期增加70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59.7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584.8万元,较2017年增加1050.8万元,增长9.11 %,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人员支出随工作量增长而增长,人才引进速度加快,医疗服务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28万元,较2017年增加520.26万元,增长35.15%,主要原因是:卫生计生工作业务量逐年增大,卫生计生支出投入量随之增长。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79.32万元,较2017年减少144.61万元,下降3.68 %,主要原因是:部分退休职工进入社保发入退休金。
(四)资本性支出165.84万元,较2017年减少141.7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采购数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3万元,决算数为146.8万元,完成预算的44.33%,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51.53万元,增长54.0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1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1.58%,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3.24万元,增长41.8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省卫生计生委要求统一派员慰问我市缓外医疗队,慰问期间节约开支,压缩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31万元,决算数为43.61万元,完成预算的34.8%,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31.59万元,增长26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有关规定开源节流,压缩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82万元,决算数为92.21万元,完成预算的47.57%,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16.71万元,增长22.13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减少公务车出行,改用社会租用车,较大程度的降低了公务车运行成本。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22.72 %,主要原因是:委本级承担2018年全市创卫工作。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4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1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1.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53%。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6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用车,部分事业单位未完成车改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6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4个,共涉及资金237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组织对2018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市卫健委组织对计生事业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过了设计、申请、批复等程序。我市计划生育事业项目属于景德镇市计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范围,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实地调研和案卷研究等方式收集评价所需的数据,对所获得的有效数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最终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评定。
组织对部分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四个二级项目)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训完成率95%。学员生活补助按月足额发放,学员社会保障经费缴纳补助到位率100%。我委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执行,制订了《景德镇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细则》,细则中明确了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范围、监督评价要求等。组织开展了本次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了有关报告、结果和数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全部到达项目单位。市卫健委会同财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专项资金分配挂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保证项目顺利执行,制订了《景德镇市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范围、监督评价要求等;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全年11名患者申请救助金8.7万元,经严格审核均已发放到位。资金核报由市卫健委牵头会同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每季度对各医疗机构审报的应急医疗救助项目进行定期审核并确认救助金额。
(二)部门决算中市计生事业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计生事业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计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级计生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4万元,执行数为3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经历了多年的管理积累,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制定了较为合理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工作成本节约率较高,但计生子项目较多,任务重、周期长,部分项目未开展,如“开展计生生育关怀项目”、“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项目”、“计生以奖代补”等。计生事业体制特殊,影响力大,而我市财政投入有限,对“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节育并发症人员困难补助金”等子项目未开展,加之宣传力度不够,故社会满意度不够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满意度;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的约束机制,对项目单位进行定期审查。
综合评价评分表
评价项目 |
决策指标 |
管理指标 |
项目产出 |
项目效益 |
合计 |
权重 |
20 |
20 |
30 |
30 |
100 |
分值 |
17.6 |
18.5 |
27 |
28.1 |
91.2 |
得分率 |
88% |
92.5% |
90% |
93.7% |
91.2%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疗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 2018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17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应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29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研究方面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学术交流活动(项):反映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编制学术期刊和学会补助等方面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反映各级政府科技馆、站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30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31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儿童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儿童疾病治疗医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3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33急处理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34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