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6〕81号)和《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景党发〔2017〕6号)要求,深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大生育政策和公共社会政策的衔接力度,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较大提升,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成效明显,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现将2018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区)(4个)
一等奖:浮梁县
二等奖:昌江区、珠山区
三等奖:乐平市
二、2018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街道)(12个)
一等奖:浮梁县经公桥镇、浮梁县臧湾乡
二等奖:浮梁县洪源镇、昌江区新枫街道、昌江区西郊街道、浮梁县湘湖镇
三等奖:昌江区吕蒙乡、珠山区昌江街道、乐平市十里岗镇、昌江区丽阳镇
进步奖:浮梁县蛟潭镇、珠山区里村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