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计委印发的《江西省产前筛查机构技术考核标准》(赣卫妇幼字[2018]16号),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提出申请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产前筛查技术资格认证评审,现将全市第三批医疗卫生单位拟批准开展产前筛查部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景德镇市第三批拟批准开展产前筛查部分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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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拟批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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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平市大连医院 |
乐平市大连路与人民交汇处 |
遗传咨询、医学影像、采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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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浮梁县人民医院 |
浮梁县高岭南路 |
遗传咨询、医学影像、采血 |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景德镇市卫健委妇幼科
联系电话:0798-8509862 电子邮箱:jdzmch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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