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卫医字〔2020〕79号
市第五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拟增加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三名称的请示》(景五院字〔2020〕31号)收悉。经核,变更事项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同意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医院增加高新区人民医院为第三名称,请及时到我委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