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卫中医字 〔2018〕 15号
你委《关于设置乐平长林中医医院的备案报告》(乐卫文〔2018〕48号)及相关材料等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陶长林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申请。
二、同意项目投资总额800万元人民币。
三、该医疗机构的级别和类别:一级中医医院;
名 称:乐平长林中医医院;
经 营 性 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选 址: 乐平市双田镇上河茶亭村;
床位数(牙椅):50(1)张;
诊 疗 科 目:中医(内科、儿科、妇科、康复科),内科,外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四、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五、成立后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后,在经济运行上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你委在该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时,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一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现场验收,并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将执业许可相关情况报我委,我委批准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审核合格的,依法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及时录入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
七、乐平长林中医医院应当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办理完该医疗机构的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则本批复自动失效。
八、你委应当根据设置方与其医疗用房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好该医疗机构的执业期限核定工作,确保所用建筑作为医疗用房使用。
九、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此复。
景德镇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8月1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景卫中医机构备案 〔2018〕 4号
乐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8年7月10日报我委的《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收悉并已备案。
核定项目如下:
名 称:乐平长林中医医院
级别类别:一级中医医院
地 址:乐平市双田镇上河茶亭村
法定代表人:陶长林
投 资 额:800万元
诊疗科目:中医(内科、儿科、妇科、康复科),内科,外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床位(牙椅):50(1)张
其 他:营利性医疗机构
此复。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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