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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平早春堂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设置备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0:48 访问量:

景卫中医字  〔2018〕 16号

  

你委《关于设置乐平早春堂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设置备案的备案报告》(乐卫文〔2018〕33号)收悉。经审核上报材料,并研究决定,同意乐平早春堂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设置备案。请你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景卫中医机构备案 〔2018〕 5号

  

乐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8年7月10日报我委的《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收悉并已备案。

核定项目如下:

名    称:乐平早春堂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级别类别: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地    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亭培小区

法定代表人:陈尧三

投 资 额:60万元

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中医(内科、外科、骨伤科)、急诊科

床位(牙椅):0张

其    他:营利性医疗机构

  

此复。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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