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卫中医字 〔2018〕 16号
你委《关于设置乐平早春堂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设置备案的备案报告》(乐卫文〔2018〕33号)收悉。经审核上报材料,并研究决定,同意乐平早春堂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设置备案。请你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景卫中医机构备案 〔2018〕 5号
乐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8年7月10日报我委的《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收悉并已备案。
核定项目如下:
名 称:乐平早春堂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级别类别: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地 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亭培小区
法定代表人:陈尧三
投 资 额:60万元
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中医(内科、外科、骨伤科)、急诊科
床位(牙椅):0张
其 他:营利性医疗机构
此复。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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