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卫监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卫监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卫监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卫监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为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办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等卫生许可;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中医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卫监局内设科室9个,包括办公室、法制综合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环境卫生监督科、医疗与传染病监督科、放射与职业卫生监督科、卫生核验科、母婴保健监督科、中医服务监督科。
编制人数共计5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54人。实有人数共计4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0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在职人数40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41人。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卫监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卫监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卫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5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3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卫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5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9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5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0.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4万元。项目支出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3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3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卫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5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5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4万元。项目支出106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0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变化幅度基本很小,本局为零基预算单位,按财政规定拨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卫监局政府采购总额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 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首先,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有专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从事职业卫生、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医服务及卫生监督执法,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对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医疗污水进行检测,开展专项培训工作;保障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向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购买服务;为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配备应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装备,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开展辖区内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培训、宣传及检查工作;其所需基本建设、会议培训等经费财政部门必须予以保障。其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执法检测经费等,财政部门必须予以保障。
其次,本单位承担卫生许可证申报受理,且不收取任何 费用。停止收费前,本单位每年能收取证照费用有20万余元。以往财政给予包干预算经费2万,现重新申请此笔费用。
2)立项依据
《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24]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抗(抑)菌制剂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24]10号;关于印发《2024年夏季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调整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及专业应急队伍的通知》景卫监字[2024]10号;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卫办监督发[2011]55 号;国卫监督发[2020]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实施主体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4)实施方案
首先,推行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检、专项检查、通报等方式,加强全市公共场所卫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中医机构监管,加强消毒产品(含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医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抽查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加强日常及其他重大接待任务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管;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督导检查。完成年度双随机抽检工作,加大抽检力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其次,我局每年还需完成“双创双修”、瓷博会及其他重大接待任务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任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覆盖面广,任务重,卫生监督经费未增加,证照补助经费用于补充单位日常公用及业务经费,以便单位做好各项卫生监督检查,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发展基础。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6万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景德镇市卫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9.1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8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 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