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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景德镇中医(专长)医师首次定期 考核工作的政策解读

来源: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6-08-10 11:08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进一步加强中医(专长)医师执业管理,规范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行为,提高中医(专长)医师执业素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中医(专长)医师首次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景卫中医字〔20262),全面部署本周期中医(专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Q1:该政策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A1:医师定期考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明确规定的医师执业监管法定制度,是健全医师准入后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医师队伍执业能力的重要抓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赣卫医发〔20092)、《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江西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江西省中医(专长)医师首次定期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中医(专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Q2:本次考核工作的核心组织原则是什么?

A2: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合作、注重实效的原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辖区内中医(专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考核管理体系。

Q3:本次考核的覆盖范围与核心内容是什么?

A3

(一)考核覆盖范围

所有在我市注册执业的中医(专长)医师。

(二)核心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评定、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三个维度:

1.工作成绩评定:涵盖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定要求,考核年度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2.职业道德评定:坚持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3.业务水平测评:考核中医(专长)医师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掌握程度,确保依法执业、规范行医。重点测评在本人专长范围内,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解除患者病痛、保障患者健康、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Q4:考核具体实施步骤如何安排?

A4: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1.部署筹备阶段(20264月底前):完成全市考核工作启动部署,组建各级考核管理机构,分配系统账号,确定考核机构,完成基础数据核对。

2.核心实施阶段(20265月—8月):完成医师报名信息审核、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评定、人文医学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划定合格分数线,完成考核结果评定与执业注册监管。

3.收尾闭环阶段(20269月—11月):组织考核不合格医师开展培训与再次考核,完成结果汇总上报与后续执业管理,实现考核工作闭环。

Q5:考核结果如何认定,有哪些管理与运用规则?

A5: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三项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均判定为本次考核不合格。符合规定情形的医师,可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考核结果将统一导入全国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作为医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解读单位: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人:朱晶

咨询电话:0798-850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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