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景卫提字〔2026〕3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MB0493511/2026-16012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6-08-10 10:37 访问量:


占海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深入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要求,聚焦“幼有所育”民生目标,持续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普惠化、专业化发展,托育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

一、扩容提质,持续扩大普惠托育资源供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的发展思路,科学布局托育服务资源一是丰富供给模式。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及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合规幼儿园开设托班,截止目前,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36家,建设托幼一体化机构124家,打造“10分钟便民托育圈”,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等多样化便民服务。重点支持妇幼保健院延伸托育服务职能,建设市、县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新增一批普惠托位。截止目前,市、浮梁县及乐平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都在建设中,预计下半年建成。二是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卫健委统筹发改、财政、教育、人社等部门力量,落实托育服务发展配套举措,规范托育机构建设、备案、运营全流程管理,推动城乡托育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公办、普惠、市场化托育机构协同有序发展。

二、完善多层次补贴政策,双向减负降成本

一是足额落实现有普惠补贴政策,切实减轻家庭负担。严格落实我省0-3岁婴幼儿每月300元育儿补贴、每月200元托育消费券及婴儿入托补贴政策,做到符合条件家庭应享尽享,叠加政策后家庭每月最高可减免800元托育支出;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民用价格、税费减免等惠企政策。二是加大对民办普惠托育机构运营扶持力度。积极向市政府争取增设市级普惠托育运营专项补贴,对备案达标、收托0-3岁婴幼儿的民办普惠机构,按实际普惠托位数量按月发放运营补助。三是配合协同市发改委共同制定印发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指导价相关政策,

三、健全托育人才培育,提升育儿服务水平

一是深化产教融合。主动对接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和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搭建产学研医护育一体化合作平台,依托院校托育专业师资、实训资源,常态化开展技能培训,定期组织托育从业人员开展婴幼儿照护、膳食营养、健康保健、安全防护、心理疏导等专题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轮训制度,打造专业化托育人才队伍。二是强化医育融合强服务。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景德镇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订单签约服务的通知》,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核心作用,目前,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已为全市69家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儿童健康管理及婴幼儿生长发育知识、科学育儿理念指导,为生命早期1000天护航。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以本次提案办理为抓手,持续强化政府保基本职能,加快公办托育资源扩容,优化普惠托育补贴扶持政策,系统化推进托育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发展多种托育服务模式,重点补齐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短板,持续提升托育服务普惠性、安全性、专业性,不断完善积极生育配套支持体系,切实减轻群众育儿压力,助力全市人口高质量长期均衡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持续多提宝贵意见!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77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