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绿色通道”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急诊“绿色通道”全链条管理,切实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生命安全。
医院开通急诊绿色通道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先救治后付费”核心原则,对急危重症患者实行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治疗,防止因费用或手续问题延误抢救。一是严格执行“先救治后付费”核心原则,严禁任何科室以费用未结清为由拒绝、延迟或中止救治。二是全面开放检查检验绿色通道,设置急危重症患者专属通行标识,由急诊医护全程陪同引导,实现挂号、检查、检验、治疗全环节优先办理。建立急诊、检验、影像、手术等科室的快速响应机制。三是全面推行“医护代办”服务,救治期间由医护人员协助完成挂号、缴费、检查预约等非诊疗手续,避免家属奔波延误救治时机。四是打通院内信息共享壁垒,实现急诊患者诊疗数据跨科室同步调取,减少重复录入、重复检查,简化急诊入院审批流程,符合指征的患者可直接办理入院,无需等待常规转诊手续。五是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守机制,急诊、检验、影像、药房等核心急救岗位全天候在岗,保障患者随到随诊、随检随取药。
二、进一步规范特殊人群优先便利就医“绿色通道”管理,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优先权益。
根据国家《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提供挂号、就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优先便利服务,对需要紧急救治的特殊人群开通急诊“绿色通道”。一是建立优先就诊机制,明确优待标准。明确优抚对象范围,对患者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身份核验,明确优先具体场景(如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优先等),确保优先权益精准落实。二是优化就诊流程,实现全流程优先。在挂号、缴费、检验检查、取药、住院办理等窗口设置“优抚对象优先”标识,开通优先窗口;对急危重症优抚对象,建立快速甄别机制,开通绿色急救通道,确保第一时间救治。三是提供差异化服务与费用减免,提升就医体验。落实优抚对象门诊挂号费(诊查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提供优先停车、体检优惠等配套服务,对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住院起付费减免或自费部分减免。
三、划清急诊“绿色通道”和优先就诊“绿色通道”边界,防止普通优先就诊人员挤占急诊“绿色通道”。
严格区分急诊“绿色通道”与特殊人群优先便利就医“绿色通道”的适用场景,明确两类通道的准入标准、运行边界和资源分配规则,坚决防止普通优先就诊人员挤占急危重症患者急救资源,实现两类通道各归其位、并行不悖、规范有序运行。一是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与退役军人事务局、消防、残联等单位建立长效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对接优抚对象医疗需求,联合开展上门巡诊、健康义诊等延伸服务,从源头减少非必要院内优先就诊占用急救资源的情况。二是强化内部人员专项培训。面向医院导诊、挂号、收费、临床等一线岗位人员开展“绿色通道”政策专项培训,明确两类“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甄别标准和操作流程,杜绝超标开通、错开“绿色通道”的行为。三是强化政策宣传与全流程监督。在门诊大厅、急诊入口等院内显著位置张贴优待标识,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建立“绿色通道”投诉反馈和问责机制,对落实不力、违规占用急救资源的科室和个人严肃追责,确保急诊“绿色通道”和特殊人群优先就医“绿色通道”均规范有序运行。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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