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银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后疫情时代药品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始终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人民至上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相关要求,不断夯实工作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景德镇市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由我委牵头,从提高监测应对的灵敏性等六个方面着手,开展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我委联合工信、市监、医保等十一个部门,建立和完善景德镇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
三是推动政策落实。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初期,随着阳性患者人数急剧增加,解热镇痛类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应激性的大面积短缺。我委认真履行部门职能,组织医疗机构登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上报药品需求;积极与发改、工信、市监、医保等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管理部门进行对接,组织调配药品货源,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需求。目前,各医疗机构用于新冠治疗的药品均能保证供应,库存稳定,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
您的建议很好,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响应速度,提高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公平可及的治疗用药和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