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市委员会
景字〔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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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第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勠力奋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江西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赣发〔2019〕19号)以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性表彰的通知》(赣人社明电〔2020〕6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第一批3个先进集体、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
1.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2.景德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乐平市人民医院
二、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1.孙 群 江西省对口支援湖北随州市新冠肺炎防治工作前
方指挥部防疫组组长、景德镇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2.徐立新 景德镇市第一批援助湖北医疗队队长、景德镇市
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
3.李有发 浮梁县湘湖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4.李金霞(女)昌江区西郊街道森林社区党委书记
5.冯唐春 珠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6.蔡胜华 景德镇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7.鲍志强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视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共克时艰,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