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景卫提字〔2025〕13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MB0493511/2025-11908 发布机构: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13 10:35 访问量:

占文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优化口腔行业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日常监督执法为主,借力城市“双创双修”和疫情防控,加大对口腔诊所的日常管理,口腔医疗行业整体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

一、加强医疗机构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管

一是做好口腔医疗机构首次执业登记工作。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组织专家现场核查。截至5月底,全市共登记在册的口腔医疗机构163家,其中医院2家、门诊部44家、诊所117家。二是做好口腔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定期对口腔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对校验不合格的口腔医疗机构,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我委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医疗市场监管秩序。2024年,开展严厉打击口腔、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等领域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当前,珠山区正在开展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系统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对口腔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是否具有资质、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诊疗行为是否规范、医疗器械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

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一是国家卫健委和中华口腔医学会陆续出台《口腔相关病种诊疗指南(2022年版)》《口腔门诊医院感染管理标准》《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口腔医学分册)》,我市口腔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口腔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提升口腔医疗服务水平。二是20228月,我委成立了市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景德镇市口腔医院),旨在发挥专业引领作用,规范口腔诊疗行为,实现口腔医疗同质化管理,推动区域内口腔医疗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2024年,市口腔医疗质控中心依据《江西省口腔医院(口腔科)感染质量控制评价标准》《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等,对20家口腔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和口腔种植手术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和量化评估。三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三年积极开展口腔科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是否查验留存医疗器械供应商资料,保留进货票据,并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口腔植入材料等高风险医疗器械是否永久保存植入记录。是否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进口医疗器械是否有中文标签及说明书,重点检查牙胶尖、水门汀等品种。是否按说明书及标签规定贮存医疗器械,特别是有特殊温度贮存的医疗器械品种。截至目前,共检查口腔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84家,查处无证生产1家,立案8起,责令改正25家。

三、做好医疗广告的监测与处置工作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类别的广告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卫健委或者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我市无审批权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江西省广告监测平台和全国互联网平台等大数据平台适时对全市口腔医疗广告进行了监测,一旦发现违法线索按照区域管辖原则转办给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置,做到立整立改,有案必办,同时对查办的典型医疗广告违法案例进行公示。

四、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强化价格公示监管,要求医院、诊所在服务场所、官网、预约平台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等信息。二是强化收费行为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打击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锐意进取、狠抓落实,以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大口腔医疗机构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规范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口腔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口腔医疗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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