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试点建立医院专业陪护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健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委鼓励各级医疗机构积极探索“无陪护”病房服务模式,持续提升护理质量。
(一)探索“无陪护”病房服务新模式。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于2022年3月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同意其公司从事患者生活陪伴的服务人员在院内为患者提供陪伴服务。公司对从事患者生活陪伴服务人员,统一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并对陪伴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所有陪伴服务人员经公司培训合格后上岗。2024年11月以来,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创伤中心病区开展了首批“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神经内科、神经心胸外科同步推广,住院期间的生活照护工作均由经过专业培训的陪护人员完成,实现“家属不奔波、护理更贴心”的服务新模式,实现家属陪而不护,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市其他医疗机构暂未开展,我委将此典型案例作为模板,加以改进推广。
(二)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减轻群众家庭负担,让患者得到专业的照护,国家医保局近日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4年底前各省份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目前“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按照市医保局相关文件,暂未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属于自费项目。近日市医保局印发了《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景医保字〔2025〕8号),按照《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赣医保字〔2025〕20号) 文件要求,此次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增加“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项目,相关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单位、计价说明等内容已经明确标准,医疗机构将参照执行。
国家卫健委于今年3月份推出医疗护理员职业标准,进一步明确医疗护理员的工作要求,目前,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让其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对提供陪伴服务人员进行执业标准培训,目前共有22名护理人员参加培训。无陪护病房服务多为小组循环模式,公司设置了“一对一”、“一对多”的陪护模式,同时根据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分档设置了收费标准。因属于自费标准,相关部门暂未建立对困难家庭补贴力度及未有商业医疗保险、常护保险制度,我委将根据此类服务的实行效果探索,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出台价格分摊机制。
(三)规范行业内部管理。近几年来医疗机构出现大量“黑护工”,缺乏监管,缺乏统一的职业标准和职业规范,缺乏规范化的培训是根本原因。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收费行为检查,重点打击分解收费、捆绑销售、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广大住院患者享受到规范化的照护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