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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来源: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30 16:12 访问量: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4月24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相比2022年版清单,新版清单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至106项,减少了11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减少了17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减少了16条。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为扎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持续优化管理方式,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特公布我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投诉方式。投诉受理科室: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科,投诉电话:0798-8509860,投诉邮箱:jdzswjwfjk@163.com


景德镇市卫健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

禁止或许可事项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主管部门

1

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置特定医疗机构或从事特定医疗业务

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诊所除外)

市卫健委

2

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置特定医疗机构或从事特定医疗业务

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指定

市卫健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市卫健委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市卫健委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市卫健委

3

未获得许可,不得投资经营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业务

公共场所、国境口岸卫生许可

市卫健委

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市卫健委

4

未获得许可,医疗机构不得配制医疗制剂、购买和使用特定药品、医疗器械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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