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药产品购销行为,压实廉洁从业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12月26日,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举行2026年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协议签订仪式。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施振岗、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以及17家医药产品供应商代表共同参会,仪式由副院长江慎辉主持。

仪式上,院长施振岗首先致辞,对各供应商长期以来给予医院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廉洁购销是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提升、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和医院品牌声誉建设。此次廉洁协议的签订,旨在以制度形式明确院方与供应商的廉洁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防范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推动医疗业务阳光透明运行。
随后,院纪委书记黎丽结合当前医疗卫生领域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详细宣读了《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协议》的核心内容,阐述了医院推进廉洁建设的坚定决心,明确协议不仅是双方合作的廉洁承诺,更是必须严守的纪律红线。黎丽表示,医院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医药产品购销全环节开展全程监督,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协议条款落地见效,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购销环节公平公正。
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医院代表与17家供应商代表依次郑重签署《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协议》。协议聚焦反对商业贿赂、拒绝回扣、规范学术合作等关键领域,制定了多项具体可操作的条款,为双方合作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构建起“亲清”合作关系。
此次廉洁购销协议签订仪式,是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医院将以纪委监督为重要抓手,通过制度约束、全程监管、明确红线,向全社会传递了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鲜明信号,为医院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廉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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