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健康景德镇行动2023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5-26 11:50 访问量:


各县(市、区)卫健委、高新区管委会、昌南新区管委会、健康景德镇建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组:

现将《健康景德镇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健康景德镇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健康景德镇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517


附件


健康景德镇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健康景德镇行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推进健康景德镇建设,着力打造健康江西行动“景德镇样板”。

  1.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健全健康科普工作机制。建立我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多维度推动扩大优质健康科普知识的来源和传播范围,组织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政府、专家、媒体多方参与、群众受益的健康科普的工作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市卫生健康委,市健康教育所)

2.完善“两库一机制”建设。组织第二批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遴选评审工作,拓宽专家库专业领域。围绕疫情常态化防控新形势和社会关心关切的健康问题,开展相对应健康科普活动。以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健康教育所)

二、合理膳食行动

3.提升膳食营养服务能力。加强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和专家委员会技术支持,科学务实开展营养干预。倡导多食养、会调理、少生病科学生活理念,做好高脂血症、高血压、糖尿病等4项饮食指南的推广使用。分级分类健全营养健康人才队伍。(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4.推动营养健康场所建设。探索开展营养健康社区建设。落实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审评办法(试行),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专项培训,扩大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覆盖面,提高在文明城市、慢病示范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的评比考核权重。(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

5.持续做好营养科普宣传。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合理膳食科普宣传,探索营养健康科普

宣传和培训教育专业化、常态化。推进膳食营养健康知识普及“五进”工作,切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提升合理人民群众合膳食自觉性和自我管理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1. 全民健身行动

6.提高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服务质量。组织实施好中央、 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3个多功能运动场、5个城市和农村社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利用本级彩票公益金建设一批全民健身路径。 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质量和效益。(市教体局)

7.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围绕“全民健身· 幸福 江西”主题,推动构建以社区运动会、重要时间节点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为龙头,以陶瓷工艺健身大赛、瓷茶古道行、“走进美丽乡村”(送体育下乡)活动、“庆元宵,欢乐跑”健身交流活动等品牌赛事为引领,各级社区运动会和各项目群众性赛事活动融合开展,进一步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参赛需求。(市教体局)

8.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服务“六 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 军营)。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改革创新培训方式,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提升上岗率。积极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状况调查工作。(市教体局)

  1. 控烟行动

9.实施控烟行动。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摒弃送烟敬烟劝烟陋习,践行文明健康新风尚。持续开展系列控烟宣传,创新宣传活动形式,扩大宣传材料推广覆盖面。积极建设无烟支持性环境,巩固扩大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实施戒烟能力提升行动,探索筒短戒烟干预新模式。全面开展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调查,摸清摸实吸烟人群底数和分布情况,为下一步调整控烟策略提供数据支撑。(市爱卫办牵头,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爱卫会、市健康教育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扎实推进各类健康细胞建设。完成至少6个社区(村镇)、4家医院、6所学校、6家企业、50个机关、200个家庭的健康细胞创建。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以卫生城镇创建为载体,分类推进健康细胞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务实管用、群众满意的健康细胞建设范例。(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市计生协、各县(市、区)爱卫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1.加强心理健康促进。推广赣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有效发挥市级社会心理服务热线心理援助功能,指导县级心理热线建设,培育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市卫生健康委)

1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加强精神心理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好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精神科转岗培训,壮大我市精神心理专业服务队伍力量。促进全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协助省卫健委开展新形势下疫情防治相关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线上填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3.提升健康环境质量。巩固大气环境质量治理成效,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行动,开展大气污染物减排年活动,持续推进工业减排提质增效,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坚持“三水统筹”,突出“三个治污”,巩固提升饮 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研究出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补齐短板,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巩固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推进景德镇医疗废物补短板项目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健全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集中暂存点自202371日起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建设和管理,并通过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15.强化中医药宣传。广泛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力弘扬卫生健康大医精诚、悬壶济世的优良医学传统,推动中医药在服务体系和能力、传承创新发展水平等方面稳步提升。(市卫生健康委)

16.拓展中医治未病服务。针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等方面问题,通过中医药治未病服务技术,形成有针对性得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开展妇幼健康促进活动,到2025年实现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比例分别达到100%80%,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开展小儿推拿,推广普及如捏脊、按揉足三里等易于操作得小儿推拿健康知识。(市卫生健康委)

17.统筹推进热敏灸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热敏灸小镇建设,探索热敏灸技术社会化推广模式,通过三宝瓷谷杏林春满中医馆,结合基层热敏灸小镇建设项目,以点带面形成标准化服务推广。(市卫生健康委)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18.全方位保障母婴安全。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持续推进“两个集中”管理。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强化约谈通报制度,开展精细化管理和分类指导。开展母婴安全大比武工作,开展市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动态评估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院)

19.提升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实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开展妇幼健康领域专家驻县蹲点工作,推动我市妇幼健康领域优质医疗保健资源要素下沉基层,县域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院)

20.强化出生缺陷防治。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做实做细民生实事,开展产前筛查等8项免费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扩大人群覆盖面,整合服务内容,筑牢出生缺陷防线,提高人口素质。(市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院)

21.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开展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强化0-6岁儿童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加强儿童预防接种,确保0-6岁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率达90%,保障儿童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

22.推进中医药妇幼健康融合工作。实施妇幼健康中医药融合工程,深化将中医药与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有机融合,推动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鼓励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专科、专病建设(市卫健委)

九、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23.持续推进光明行动。督促指导各地按照《江西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积极开展健康用眼科普行动、视力普查持续监测行动、体质健康提升行动、课业减负提质行动、视觉环境改善行动、电子产品限用行动、近视防治干预行动、全面防控协同行动等八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市教体局)

24.深化健康教育宣传。持续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邀请健康专家进校园,为师生科学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教育、卫健、广电等部门沟通联系,采取多样化形式,针对不同年龄段开展不同的健康宣传教育,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健康知识,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

25.强化学生体育锻炼。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按照“教会、勤练、常赛”要求,严格落实体育课时,在全市范围内层层开展中小学大课间展示活动,组织举办2023年校园足球联赛、中学生篮球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等系列活动,起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效果,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市教体局)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26.规范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服务。提升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服务能力。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

27.不断夯实职业健康基础工作。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宣传。(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28.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推进老年医学科的建设,加快推动全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数。积极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服务,持续推进全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全面开展。(市卫生健康委 )

十二、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防治行动

29.早干预早防治。逐步提高心血管疾病等高危人群的筛查干预效果,不断强化市、县两级肿瘤防治体系,逐步推动县(市、区)设立县级癌症防治办公室。继续夯实肿瘤登记、死因监测工作质量。(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

30.规范治疗再升级。开展慢阻肺筛查及肺功能检查规范化建设,提升对基层慢阻肺筛查技术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充实重点慢性病筛查早诊人才队伍。加快癌症、慢阻肺等疾病筛查干预指南(指引)的推广,提升大众人群自主防控意识。(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

31.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深入开展“三减三健”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高质量健康支持性环境。昌江区要强化对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日常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

十三、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行动

32.持续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冠病毒感染监测预警处置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流感、登革热、感染性腹泻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分析研判。深入推进艾滋病、性病和丙肝多病同防,积极推进我市无结核病社区示范点建设。持续强化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能力,提高传染病监测质量,推进信息技术在传染病监测预警中的运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

十四、家庭健康促进行动

33.进一步扩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覆盖面。建设一批群众身边的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力争到今年年底覆盖全市50%以上的县(市、区)。(市计生协)

34.大力推进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家庭健康指导员遴选和培训力度,完成全市10%的村(社区)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目标。(市计生协)

十五、“救”在身边行动

35.推动应急救护实现新发展。加强在公共场所投放的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和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的管理,全年新配置 AED不少于22台。新增救护员不少于3200人,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不少于2.62万人次。(市红十字会)

36.推动“三献” 工作取得新成效。下发捐献服务工作指导手册,完善“三献”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开展失联志愿者的回访工作。全年新增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1400人,力争实现人体器官捐献5例,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1例。(市红十字会)

37.推动养老服务实现新跨越。全年培训养老护理员40人,普及培训 1200人次。推动县(市、区)南丁格尔志愿服务建设,探索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行动。(市红十字会)

十六、全民推进健康景德镇建设

38.强化统筹推进。定期召开健康景德镇行动有关会议,持续推进健康景德镇行动宣讲员队伍建设,配合省健康办举办家庭专场的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开展第三批健康景德镇行动典型经验案例评选和宣传推介工作。(健康景德镇建设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市爱卫办)

39.强化监测考核。全面评估健康景德镇行动实施进展,形成2022年总体监测评估报告,完善制定2023年监测指标体系。做好2022年健康景德镇行动考核迎检工作,制定2023年健康景德镇行动考核方案,发挥健康景德镇行动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

40.强化示范引领。持续开展健康景德镇行动示范市、县建设活动,进行阶段化评估,总结提炼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实践做法,并进行推广。(健康景德镇建设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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