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景德镇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本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景德镇”门户网站(www.jd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德镇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98-8532191)。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我委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调整并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程和容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主任方昌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具体责任
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层层有分工、有职责。明确委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畅通。
(三)健全工作制度
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编制了《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并积极接受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各级工作全部落实到位。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运作,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为强化监督,设立了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以便公众对机关公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明确办事纪律,着重规范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国家、省、市人口计生方面的政策;有关人口计生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人口计生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人口计生重大事件及各种活动情况;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指南、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履行情况等。根据统计,2011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12条,回复“在线咨询”10条,回复“监督投诉”1条,另在本委门户网公开信息24条,答复“网上咨询”48条,全部为网站公开信息。
(二)信息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以中国景德镇门户网站为主体,短信平台、公开信箱等为补充,构建多方位网络服务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在办公场所设立板报专栏,发布相关信息,增强计生工作政务公开透明度。
2、公共查阅点
市人口计生委对外公开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设置在委机关办公室,对外提供公开信息的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我委未收到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委未收到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未产生收费情况。
五、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委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对群众各种咨询回复等全部实行免费服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了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信息更新和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2012年,我委将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